甬资交管办〔2024〕3号
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《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“评定分离”指导规则》的通知
各区(县、市)、前湾新区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“评定分离”工作,经研究,我办对《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“评定分离”指导规则》进行了修订完善,现予以印发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
2024年11月27日